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劰载中...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回复: 0

[公积金业务] 我市出台优化住房公积金系列政策举措26032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3-24 15: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为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持续强化民生保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系列政策举措,涉及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次数、优化首套房认定等六方面内容。

一提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同时,购买现房和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可贷144万元。

二调整贷款次数

2026年3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提出申请,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三优化首套房认定

缴存人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四支持城市更新提取

属于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可在支付个人出资改造费用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五加大重疾提取支持力度

缴存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可用余额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提取频次不受限制。

六支持购买车位提取

缴存人购买新建住房后,一年内购买该住房同一项目新建车位的,可自车位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起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提取金额按所购车位网签备案合同载明的成交价格确定,每个车位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上述政策,除第六项4月8日起施行外,其余五项3月25日起施行。

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成都蜀鑫房产 ( 蜀ICP备12004464号-1|51018402000053 )

GMT+8, 2026-5-17 13:58 , Processed in 0.07111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