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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淘汰超标电动车 成都电瓶车大部分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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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2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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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四部委日前联合发文,称目前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要求全国各地整改当下电动自行车行业,限期淘汰在用“超标”车。

“如果按照老国标要求,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说几乎100%超标。”昨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张银灿看到一则消息后说。据悉,继上月四部委文件发布后,目前国内各省市电动自行车均停止发放车牌,相关主管部门正陆续与企业及协会调研商讨实行事宜。

解说新政

“超标”电动车全面淘汰处理

国家四部委在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中指出,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国家四部委要求各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管理、市场准入、登记管理、路面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1、要审查生产企业资质 其中指出,省级质监、工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查,凡生产设施、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逾期仍达不到法定要求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生产许可资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生产,不得生产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2、销售企业要验货 同时,要求工商部门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志,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公安机关要核查 公安机关要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进行注册登记。

记者调查

为迎合消费者

电动车几乎100%“超标”

我国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是199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

在建设北路三段,沿街两边云集了不少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来买车的顾客,除了价格,就是对车速和电池使用比较关心。”一品牌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员称,“时速20公里?只怕没有人来买哟。”该销售员说,几年前出来的电动自行车设的时速只有十多公里,不少人都要求改控制器调高时速,现在的车子时速一般都在三四十公里。

调查中发现,不少电动车造型庞大,跟摩托车差异不大,有的销售员甚至直接简称其为“电摩”。记者掂量后感觉到至少有五六十公斤重。从电动自行车仪表盘上,记者看到不少车子标注时速刻度最高达60公里。

成都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张银灿向记者证实,目前市场上电动自行车电池主流为48伏的,36伏的现在厂家都没生产了,有的车电池是60伏。而48伏电池,大电池一般为28.5公斤重,小电池也有19公斤重。加上其它车架、车轮等重量,“可以说100%超重”。对规定的20公里以下时速,张银灿说那是36伏电动车的时速,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时速一般都在30公里左右。

截至去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2亿辆,相当于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四川和成都,这个数据也很庞大。张银灿称,最近几年成都电动自行车的增长量大约为30%,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成都市的电动自行车拥有量至少为300万辆,而全省的数字则超过千万辆。

市民刘先生一家五口人,有三人都在上班,他们的交通工具都是电动自行车。刘先生说,他们出行对电动车已产生了依赖性。对于限速20公里以内,刘先生说,那就跟自行车速度相差无几,“我认为电动车事故中,主要与骑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如闯红灯、载人、侵占机动车道等有关,而‘超标’不是事故主因。”

各方反应

买了“超标”车该咋办?

“如果不准我们骑电动车上路,那我们花两千多元买的车子就报废了。”在王府井商场上班的陈女士说。

国家四部委在通知中指出,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各地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结合本地实际,提高政府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制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同时研究制定交通发展规划,优化交通出行结构。

电马儿企业感到紧张

张银灿也是成都一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老总,同时,作为行业协会的副会长,昨天看到这则消息后,他感到紧张,“如果真执行起来,将给整个市场带来翻天覆地的影响。”他说,通知中指出,由各省制定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规定,四川省目前还没有公布明确的实施规定,因此,他们也在密切关注此事,对这个行业发展持观望态度。

市公安局:

将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对于四部委的最新通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待上级部门下达指示后,会按要求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相关链接

电动车事故触目惊心

成都晚报记者在网上“百度”一番后发现,因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占交通事故的比例比较大,成为交通安全最为头痛的事。国家电动自行车质检中心副主任黄晓东介绍,2009年,电动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数3600余人,相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目前,电动自行车使用机动车道、闯红灯等现象严重,长远来看,国内对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分类管理是大势所趋。

深圳: 据深圳市公安局上周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0年共发生“涉电”交通事故268宗,占全市事故总数的15.66%,造成64人死亡、233人受伤。

成都:2008年公布的2007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共发生涉及电马儿的各类立案交通事故778件,造成87人死亡、858人受伤。据介绍,成都交通安全形势逐年好转,但与上年相比涉及电马儿的交通事故却大幅上升。电动车驾驶人主要存在五大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占道行驶、 违反交通信号、逆行和超速行驶。这五种行为造成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近八成。

深圳6月6日起 大部分城区禁行电动车

6月6日,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在深圳大部分区域内行驶。7月1日起交警将对违反禁令的电动车处以200元罚款。这是深圳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运输委在前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综合(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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